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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动态

贵州师大附中“敏感时期”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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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和学校声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在“敏感时期”(邪教活动、六.四、恐怖分子暴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创设一个稳定、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师生,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珍爱生命,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坚持综合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

大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和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使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长:王丽萍戴鸣

副组长:陈红生  王晓祥  张国俞

  员:学校各处室主任及值班人员

安全应急工作联络员:王小敏  褚强

 2、责任分工

1)“敏感时期” 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2)各处室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协助协调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值日值周值夜工作。

德育处:负责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反邪教教育和卫生评比工作。门卫值班人员安全防卫要求,配齐必要警用器械,加强巡查防控。

教务处:积极开展反对和防范邪教活动、六.四、恐怖分子暴力活动进课堂的教育宣传;

总务处:校舍安全(包括危房的处置);教学、生活设施安全;用电安全;财务安全;基建工地安全。

团委、工会:协助负责教师学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教师学生校内、外出活动安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反邪教教育。

三、监测与报告
  
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值日领导和教师、学校门卫及广大教职工生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2、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及时向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学校执行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政府、社会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省教育厅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学校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总体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年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3、召开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4、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10分钟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5、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6、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7、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8、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  

  9、冷静应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  

10、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1、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12、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社区居委会、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周边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积极与派出所联系,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关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继续加强教师值周、值日、值夜工作,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明确分工。

                                         

  贵州师大附中

  20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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