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学校的节水工作,准确计量各用水部门的用水情况,使实施奖罚措施有充分的根据,特制定本规定:
—、 各用水部门均需装表计量用水情况。
二、 计量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新。
三、 以月为单位,抄表统计各部门用水情况。
四、 计量用表需到指定的单位(市自来水总公司) 购买,不得随意购置。
五、 如发现水表不准或停走,不管使用长短一律予以更换,当月用水量相同情况的前两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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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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