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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多媒体制作设备和教师备课室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17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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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印机使用规定:

(1)彩色打印一次只能打印一张。

(2)黑白打印,年级或班级的考试只能打印样卷,然后到教务处印,非教学用资料不允许打印。

2.         刻录机和视频采集卡使用规定:

需要刻录课件、VCD和视频采集等的老师,一次刻录的光盘数不能超过3张。

3.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在管理打印和刻录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多媒体制作设备和教师备课室不得让外来人员使用(指除本校教职工和特殊人员外),不得带任何有病毒的磁盘或光盘在教师备课机和多媒体计算机上使用。如有以上原因和操作不正确而带来的计算机不能运行,由该使用者负责。

4.         为了管理好中心机房,保障服务器数据的完整性,中心机房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使用服务器计算机。

注:以上工作,信息技术组教师和工作人员只负责打印材料的管理,不带有为各位教师进行操作打印、刻录课件、VCD和视频采集的义务,已不带有为各位教师进行其他不在信息技术组人员工作以外的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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