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做好在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的青春活力和实现党的新目标战略的需要,是努力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接班人战略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导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要途径。“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规范我校推优入党工作,进一步做好中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根据上级团委关于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的工作意见和推优工作文件精神,我校“推优”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推优”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可在培养一年后作为发展对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2、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推荐前团委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对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进对党的了解。
3、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经附中党委和校团委研究,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推荐对象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 ) 在“推优入党”团委讨论前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年龄达到18周岁,具有一定的政治修养和政治觉悟,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
(3) 学习勤奋努力,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
4、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推荐的具体步骤:
(1)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考察培养期的团员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校团委;
(3)校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校团委对推荐上来的优秀分子,通过听取团支部汇报、集中谈话等渠道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后,反馈给各团支部,同时团委向附中党委推荐。
5、团支部、校团委在形成推荐意见和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待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行讨论。
6、 “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和党团衔接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应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观念,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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