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1日—3月15日)
1、3月1日,师大附中召开新学期全体教职工大会,王丽萍校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附中办学的总目标不会改变,办学条件落后的瓶颈一定要打破,花溪新校区建设的决心不会动摇。
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附中党政领导汇报继续处理中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人”合作后的相关事宜、考察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情况、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有关事宜、新校区总平面图公示、争取建设启动资金等问题,同时就签订委托征地协议书征求我校法律顾问的意见。
2、3月2日,师大吕国富副书记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余举学、田进、杨明海、律师谢海燕、投资公司赖羽诚等,讨论给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回函。事后,杨明海向附中领导作了汇报。
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向吕国富副书记汇报有关工作安排,向大学城指挥部指挥长夏明枢汇报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请求帮助加快土地征收工作。
3、3月3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省环保厅评估中心联系环境保护评估报告报审工作。新校区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在学校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3月4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花溪区贵筑社区和大学城指挥部联系沈鹏、李波、李悲鸿、朱厚荣等相关负责人,商讨修改征地委托协议书、给贵安新区管委会关于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请示。
5、3月5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吕国富副书记汇报请求补充拨付征地补偿款、审定关于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请示、审定征地工作委托协议书。
6、3月6日,附中召开党政办公会,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汇报了现已征收的土地与总平面图叠加后无法进行单体建设的情况、签订委托征地协议书并拨付征地工作经费、补充拨付征地补偿款、签订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委托评估协议书。
7、3月9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大学城指挥部向夏明枢、舒建军等领导汇报现已征收的土地与总平面图叠加后无法进行单体建设的情况,请求协调加快土地征收工作;请求帮助落实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以便上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项目招标和办理建设手续等工作,夏明枢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根据指挥部领导安排,师大纪检监察室和我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全力跟踪投资公司退还保证金事宜,并向吕国富副书记汇报现已征收的土地与总平面图叠加后无法进行单体建设、与大学城指挥部和投资公司进行工作联系等情况。
8、3月10日,贵安新区公安局通知,调取我校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和往来函件等材料的的原件,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吕国富副书记和附中领导作了汇报,并向花溪大学城周边环境整治指挥部指挥长张吉林、区政府办副主任安雄鹰和大学城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请求帮助推进土地征收工作;继续全力跟踪投资公司退还保证金事宜,并向指挥部和附中领导汇报。
今日,我校按约打给花溪区贵筑社区征地工作经费41.6万元。
9、3月11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贵安新区公安局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向吕国富副书记和附中领导汇报该局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情况、土地征收工作、建设资金出资比例方案等,继续全力督促投资公司退还保证金事宜。
10、3月12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贵安新区公安局报送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有关材料,并向吕国富副书记和附中领导汇报。省公安厅有关办案人员到师大花溪校区了解师大和附中建设项目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人”合作的相关事宜,询问了吕国富副书记和田进、杨明海等人。
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投资公司督促退还保证金事宜,到省环保厅评估中心联系环境保护评估报告报审工作。
11、3月13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附中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投资公司退还保证金进展情况、贵安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介入调查我校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人”合作情况。继续督促投资公司退还保证金事宜。
12、3月15日,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公示结束,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报告建设指挥部和附中领导,并反馈给设计单位。
贵州师大附中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