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2月28日)
1、2月1日,花溪大学城建设指挥部、花溪大学城周边环境整治指挥部等部门召开年度项目总结、维护稳定工作会,安排项目推进和维稳工作。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汇报近期工作,报审草拟的贵州师范大学关于附属中学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给省教育厅的回函。
2、2月2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附中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考察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情况,报审草拟的贵州师范大学关于附属中学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给省教育厅的回函,关于林木果树补偿给花溪区贵筑社区的回函。
2月2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召集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师大新建办主任余举学、附属中学副校长杨明海、法律顾问谢海燕等讨论处理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否认“项目经理”孟述明所持“授权委托书”后产生的各种善后事宜。
2月2日,花溪大学城周边环境整治指挥部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指挥长张吉林主持会议,花溪区人大副主任吴治岑和花溪大学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雷泉参加会议,专门协调我校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3、2月3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在花溪校区主持召开师大附中和“幼小初”建设项目方案评审会,两个项目的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
2月3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召集师大附中王丽萍、戴鸣、陈红生、杨明海等人讨论处理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合作后产生的善后事宜。
2月3日,针对省教育厅对师大附中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的询问函,贵州师大报送关于附属中学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给省教育厅的回函。
4、2月4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在宝山校区召集余举学、田进、杨明海和投资公司负责人听取田进、杨明海考察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再次研究处理中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善后事宜。
2月4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附中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了上述会议的主要精神、推进单体设计和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5、2月5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段迪、花溪大学城指挥部指挥长夏明枢等汇报请求落实项目建设启动资金问题,向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汇报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师大附中和“幼小初”建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公司和设计单位负责人在项目管理公司再次审查总平面图,研究推进设计、招标、施工等工作。
2月5日,受指挥部领导的委托,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附属中学副校长杨明海到投资公司见证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合作后,协商退还出资人所交“保证金”事宜。
6、2月6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在宝山校区召集余举学、田进、杨明海和投资公司负责人研究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合作后,退还出资人所交“保证金”事宜。杨明海向附中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了上述会议的主要精神。
2月6日,师大党委书记韩卉召集吕国富、田进、杨明海等人听取附属中学项目建设情况和处理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合作后,退还出资人所交“保证金”事宜,要求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7、2月9日,贵安新区公安局领导和经侦大队负责人要求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附属中学副校长杨明海到该局,询问我校附属中学建设项目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情况、有关“授权委托人”收取工程“保证金”等情况。
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到花溪区贵筑社区、花溪大学城指挥部联系相关工作。向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报审给贵安新区要求落实项目启动经费、处理维稳工作的紧急报告。
8、2月10日,根据贵安新区公安局的要求,建设项目负责人到该局报送我校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和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材料。
2月10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田进、余举学、杨明海及法律顾问谢海燕等,再次讨论处理中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后的有关善后事宜,并将情况报告了附中党政主要领导王丽萍、戴鸣。
2月10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大学城指挥部夏明枢、舒建军、雷泉等人汇报了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向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汇报了贵安新区公安局询问的相关情况、大学城指挥部领导的意见等,吕书记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指示和安排。
9、2月11日,受指挥部领导委派,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附属中学副校长杨明海再次到投资公司见证退还出资人“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和附中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大学城指挥部夏明枢、雷泉等要求将我校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相关情况向贵安新区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明确我校花溪新校区建设的目标不会改变,要求继续推进土地征收工作。
10、2月12日,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向附中党委书记戴鸣汇报了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和大学城指挥部指挥长夏明枢等领导的有关指示,近期处理中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后的善后事宜,以及推进土地征收工作的安排。
2月12日,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附中副校长杨明海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向省群众工作中心和省教育厅领导汇报了我校花溪新校区建设概况、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情况、处理有关善后事宜的措施和进展,并与有关上访人见面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师大党委主要领导、指挥部领导和附中党政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
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再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上述问题。
11、2月13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中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后,退还出资人所交“保证金”等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余举学、田进、王丽萍、戴鸣、杨明海和投资单位负责人参加。
2月13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和附属中学王丽萍、戴鸣、杨明海听取项目管理公司关于推进项目设计、招标、手续办理、施工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12、2月14日,受指挥部领导委派,师大纪委办公室主任田进、师大新建办主任余举学、附属中学副校长杨明海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具体考察该公司的建筑资质、技术和经济实力、财务状况以及合作诚意,并将考察情况向指挥部和附中领导作了汇报。
13、2月16日,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召集师大新建办、我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投资公司负责人,再次布置退还出资人所交“保证金”事宜,拟定给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回函。
2月16日,师大附中党委书记戴鸣和师大新建办相关负责人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接访。
2月16日,大学城指挥部召开项目建设工作总结会,部署维护稳定工作。我校新校区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14、2月25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到贵安新区参加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和植树造林活动,视察了花溪大学城建设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我校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
15、2月26日,我校新校区项目负责人到花溪大学城建设指挥部、花溪大学城周边环境整治指挥部、花溪区贵筑社区等部门联系推动土地征收等工作。
16、2月27日,新校区项目负责人到花溪区贵筑社区、区国土局、区林业局与相关工作人员逐户核对村民的土地丈量面积、林木果树清点数目、地上堡坎丈量情况,以初步确认第一批对村民的土地、林木果树、地上堡坎补偿发放清册。
17、2月28日,我校新校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向师大党委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吕国富汇报土地征收、落实项目启动和建设资金给上级部门的请示、推进项目招标和设计工作、前期手续办理等事宜,吕书记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