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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第30个教师节开展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0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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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教育局文件 筑教发〔2014〕41号 关于在第30个教师节开展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市属高校、省实验中学、师大附中、贵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实施我市“教育立市”的发展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激发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我市将在第30个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教育系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类别及推荐名额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市级优秀校长50名、优秀班主任150名、优秀教师300名、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市级尊师重教先进集体50个,尊师重教先进个人50名。 各区(市、县)教育局、学校,结合《贵阳市第30个教师节市级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推荐上报人选要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的代表性,要优中选优、注重实绩。 三、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校长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人员; (五)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对象为近3年来,热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事迹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 优秀校长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办学目标明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受师生尊重、深得教职工信任,在教职工中威信高。 2.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关心爱护学生,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卓有成效。 4.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注重营造健康向上、勇于创新的校风。 以上参评人员必须是现任正、副职校长 (二)优秀班主任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奋敬业。在工作岗位上,有健康心态和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表现突出,能在学校班主任中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 热爱班主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所带班级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班主任工作或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中,能不断探索班级管理和育人规律与方法。 3.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团结和协调好班级的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本班的教育教学工作;能经常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家校教育关系。 以上参评人员必须是现任班主任。 (三)优秀教师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奋敬业。在工作岗位上,有健康心态和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表现突出,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2.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积极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满工作量;教学特点鲜明,注重对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教学工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好评。 3.职业学校优先推荐“双师型”教师,所指导学生在省市技能竞赛等活动中成绩显著。 以上参评人员必须是教学一线教师。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人师表,在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2.在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成效明显。 3.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五)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排忧解难,对学校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热心办学或积极捐资助学,提供资助基金或帮助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成绩显著。 3.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积极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规范办学进行指导帮助,做出突出贡献。 4.支持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学校提供稳定的实习、实训场所和基地。 5.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配合学校、家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6.积极践行尊师重教,在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当利益方面成绩突出。 五、推荐程序 (一)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组织所辖学校和教师积极参加推荐和自荐。并结合分配的推荐名额,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注重实绩原则确定推荐人选。 各区(市、县)评选出的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需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市、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遴选推荐。 (二)各市(省)属学校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依程序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三)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市、县)、学校上报的优秀候选人,按照推选条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荐的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审批表(附件4),并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需附电子版。 (五)上述材料请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贵阳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尤其对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倾斜。 七、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市级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联系人:吴维维
联系电话:0851-7989392
传 真:0851-7988148
电子邮箱:gy7989391@163.com
附件 1.贵阳市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名单附件1.doc
        2.贵阳市第30个教师节市级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doc 
        3.贵阳市第30个教师节市级表彰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3.doc
        4.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审  
             批表附件4.doc
贵阳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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