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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贵阳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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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职称改革,探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调整人才结构,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做好2013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3年全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初聘的有关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为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各区(市、县)在人才评价、选拔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从2013年起,聘任初级职务,各区(市、县)单位由各区(市、县)职改办审批,市直各单位由市职改办审批。初聘职称系列要严格按照每个职称系列的相应专业进行初聘,与市职改办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初聘承诺书,以确保职称初聘工作的真实性。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按以下办法进行初聘: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员”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位,可初聘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按规定直接聘任为中级职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初聘根据本人档案归属地的代理部门审批。

二、关于职称年审的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今年将对2009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展审核工作。各区(市、县)职改办负责审核本区(市、县)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区(市、县)职改办负责收集本地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完整的材料,于2013年8月19日-23日集中到市职改办审核。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职称认证的问题

   目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较大,资格证书认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并到市职改办进行认证,认证所需资料如下:1.资格证书原件;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毕业证书原件;4.任职资格文件;5.原职称管理部门对资格证书认证的函。

四、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的问题

   今年我市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关程序请按照《关于建立贵阳市专业技术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报送,报送名单及电子文档于8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国专家管理处。今年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将从新建立的信息系统中产生。

五、关于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问题

   为了加强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省人社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325号文件精神,将开展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关于做好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筑民职改字〔2013〕01号)和《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筑民职改字〔2013〕02号)执行。

六、其他要求

   1.各区(市、县)职改办在当年的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评审情况的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在报送评审的系列(专业)评审结果时一并报送当年的评审结果统计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

   2.2013年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于9月30日前结束,评审工作于第四季度完成。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同时按省厅要求进行,各系列职称申报请于9月1日-7日申报完毕。今年继续实行简政放权,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程序,对已授权评审权的各区(市、县)职改办必须向市职改办重新请示,签署承诺书。

   3.为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管理规范,从今年起,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装订,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统一用计算机打印制作,取消人工填写,以确保证书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各区(市、县)组织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票决表版本、会议记录等要求执行。

   4.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区(市、县)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把职称申报、推荐、初审、评审关,确保2013年职称工作圆满完成。

作者或出处: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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