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景:家长在大街上或在众人面前批评、训斥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抬不起头来。
这些情景不禁让人想起“人前教子”这名古训。古人的出发点大约是孩子小,不必考虑面子总是有什么错误和过失,尽管现场问罪,父母落个“家教严明”的好名声。但从现代儿童心理学的角度看,这种教子之方不当。事实上,孩子与大人一样也有自尊,需要他人尤其是父母的尊重,若孩子一有过失,家长便立即呵斥责备,使得孩子一有过失,家长立即呵斥责备,使得孩子当众出丑,结果往往与其“加深印象”的初衷相悖,使孩子感觉到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产生了自卑心理,从而造成孩子性格懦弱,或者滋生逆反心理,我行我素,与父母对立。
孩子犯了错误,父母不宜当众大动干戈,而应在维护孩子的自尊、尊重孩子人格的前提下适当地给孩子“揭丑”,既要让孩子觉得有“丑”,又要让孩子心服口服,必要的时候,家长还要对孩子的某些错误加以保密,使孩子在承认并改正自己错误的过程中有一个缓冲余地,也使孩子觉得家长是真正值得依赖的人,这样做有利于增进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使之虚心接受父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