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学校各类档案资料(人事劳资、计划总结、文书文件、党建党务、教学业务、德育工作、财务基建、总务保卫、团队活动等)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鉴定、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工作。
3、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按规定批准手续接收查档人员,借阅要登记,收回要及时,保证档案资料完整。
4、做好档案室内防火、防盗、防尘、防湿等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5、学校自然年度文书档案于次年二月份收齐,四月底前完成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教学年度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资料于每年九月份收齐,十二月底前完成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基建类档案材料工程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收齐整理,归档。
7、接收、移交、借阅和销毁档案材料,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登记手续。
8、指导学校各部门搞好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统计工作。督促其将应归档的档案资料按照案卷质量标准整理完毕,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9、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及检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档案室的升级达标。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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