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ENGLISH 你好,欢迎光临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机构设置

教务处--化学实验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放大 -缩小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中的所有实验,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基本技能。
二、加强对实验室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药品要账、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类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序列化。
三、清理各类教学仪器和仪表。搞好仪器入柜、编号、造册等工作,并做好建档汇总工作,为教师使用器材提供必要参考,为学校后期实验室建设提供理论依据。新到器材、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登帐入柜,并向教师介绍。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教务处。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正常上班期间,必须按时到岗、在岗。
五、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所需器材,协助科任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并主动做好实验仪器的保养维修工作。
八、做好实验安全防范工作,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经常保持实验室内外的整洁,保证仪器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九、每学期结束时,清点一次实验仪器,根据教学需要,书面报告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定期向教务处汇报工作。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上一篇教务处主任和副主任工作职责

下一篇教务处--化学实验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学校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199号

学校电话:0851-85601360

学校邮编:550001

技术支持:多点互动

联系人:令狐昌林

电话:0851-85628621

管理员信箱:33358201@qq.com

备案信息:黔ICP备09004117号-1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0347号

备案信息: 黔ICP备09004117号-1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0347号

扫码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