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核算新校区教学教辅人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列表上报有关开支。
二、管理新校区各年级各班的教学及晚自习为考核和评估新校区教学情况提供具体数据。
三、在学校统一安排课程的前提下,可据新校区情况作有利于教学的局部调整。
四、处理新校区零时发生的各种教学事务,并记录,报教务处。
五、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和指导新校区有关班级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六、根据新校区教学的需要,组织和指导新校区的教学科研、集体备课,课堂教学竞赛之类有利教师水平提高的活动。
七、切实考虑新校区教学的实际需要,在学期末向主任和分管副校长提出关于班级设置,教师安排的合理化建议。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新校区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等的工作。
九、组织新校区教师参加全校性及省市的教学活动及学科课外活动。
十、与各教研组协调、组织和领导新校区学生参加各种学科培训和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