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负责制定全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并据实施情况作好总结。
2、负责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和质量评估,掌握教学教辅人员的工作情况,为考核评估提供依据。
3、每年6月下旬,向主管副校长和校领导提出对新学年教学人员的安排和调整建议。
4、安排和领导教务处、阅览室、实验室、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并负责考核有关人员。
5、具体安排和组织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处理教研教改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6、在校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分班及高考、中考中的有关工作。
7、具体负责指导和检查各教研组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教研组和备课组评比。
8、开展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学科活动。
9、据实记载教师及教辅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业绩,并上报有关津贴及奖励。
10、组织和指导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包括时间、人员的安排和立题、实施、检查、评比总结。
11、深入课堂,调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及时提出指导和培训的建议。
12、有计划地布置和安排公开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等多样化的教学交流活动。
13、协助主管副校长开展教学科研项目及论文的评比,并在年度研讨会上作出专题汇报。
14、负责接待教学实习和校际学习交流,并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学科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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