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校教育、卫生工作的各项法规和标准。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二、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制订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养和建立一支学生中的卫生骨干队伍。
三、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建立健全班级和学生个体的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认真分析健康资料,以利全面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四、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五、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和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学生中发生的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诊检审核制度,以控制传染源。
六、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进行体育医务卫生监督,做好学生形态、机能、素质测量的体质监测,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学生素质与体能素质结合评价的调研。
七、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对学生的作息制度、可趁赶排、作业布置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都要从劳逸、动静、形象思维于逻辑思维方面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八、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和供水管理员,指导并经常检查食堂卫生、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九、做好学生卫生、学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学校卫生工作档案,为学校领导决策卫生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十、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进修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食学校卫生工作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