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
1、打扫卫生时,要节约用水,教室清洁区洒水不可过湿,冬季打扫卫生12时之前不洒水。
2、清洗抹布、拖把要迅速、干净,不能冲刷,不能嬉戏、打水仗。
3、不得用纯净水洗碗、洗手、洗脸、或其他清洗工作。
4、使用水龙头后要拧紧,停水时要关紧水龙头。
检查监督:
1、学校督查老师对每天检查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执周领导。
2、学校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规章进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作如下处罚:
1、学生有严重浪费水的行为,每次扣除班级积分5分。
2、用纯净水做清洗工作后一经发现,处以10元罚款。
上一篇:总务处--水电工岗位职责
下一篇:定额使用及奖惩办法
[2015-07-20]
[2015-07-20]
[2015-07-20]
[2015-07-20]
[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