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及各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准确、及时地贯彻指挥部决策,提高指挥部办公效率,促进指挥部各项工作有序、稳步、快速开展,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第一条 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和部署新校区建设工作。
第二条 办公会议分周例行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类。
(一) 周例会:每周五下午 3:00召开, 主要由指挥部各部门汇报本周工作,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本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专题会议(或临时会议):专项研究解决各部门提出的重要议题,由指挥长视需要决定召开。
第三条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 办公例会由综合办主任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可按照办公室班子序列依次主持。
(二) 办公例会参加人员为:正副指挥长、办公室全体人员、各部门正副主任。必要时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专题会议由指挥长主持。
(四) 提交办公例会或专题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的决策建议。
(五)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需提前送达综合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拟定会议议题。
(六) 办公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指挥长负责的原则,由指挥长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指挥长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指挥长有最终决定权。
(七) 办公会议的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发布范围根据会议涉及的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三条 指挥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会议的以下工作:
(一)会前安排会场,准备茶水,需安排餐饮时,做好餐饮预订工作。
(二) 通知参会人员开会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三) 准备开会需要的文书资料,在会议开始以前分发给参会人员。
(四) 担任会议记录工作,对会议内容严守秘密。
(五) 在会后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呈指挥长签发。
第四条 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在每周例会参会时,须就本部本周工作情况,下周工作计划等汇报事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供办公会议予以讨论审议。书面汇报材料至少(但不限于)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一)本周所做计划工作的完成或进展情况;
(二)领导交办、综合办公室督办事宜的完成情况;
(三)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及解决建议;
(四)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五)下周工作计划。
第五条 参会人员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条理明晰。
第六条 会议需形成有关决议的,该决议连同会议纪要一同签发。
第七条 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负责人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
第八条 会议启动程序
(一)例会
1、每周四前,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组织收集例会议题并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长。
2、指挥长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安排通知参会人员(通知落款为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专题会议(临时会议)
1、凡认为有召开专题会议(临时会议)必要的建议,报请综合办公室主任。
2、综合办公室主任及时与综合办公室各位副主任沟通确认后,提出参会人员报指挥长。
4、指挥长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安排通知参会人员(通知落款为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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