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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8-21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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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各项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财务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较好地完成了本学年的各项工作,下面将2014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财务处的常规性工作
1、对学校各项基本支出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报账手续的完备性进行逐一审核;
2、按时发放教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工作量及其他应发放的各项支出。
3、按时代扣代缴职工公积金、增量、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4、完成学校上半年学费收缴工作。
5、发放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6、按时代扣代交各项水电费、个人所得税费、电话费,收取门面房租等。
7、对固定资产账目进行登记核对。
8、完成新校区建设所需资金500万元的贷款工作。
二、加强学校各项收入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1、学校各项收入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务处高度重视,尤其是学杂费收入。暑假期间几乎没有放假,加班加点收取学杂费。
 2、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同时,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以及《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加强财务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务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1、完成2013年财务处文书档案、工资档案、税务档案以及公积金档案、固定资产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为使学校学费收入系统化、规范化,保证学费收入安全、及时收缴,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配合农行、移动公司,免费为学校安装财务收费系统,做到使每一个学生的收费变化信息都能在系统中实时查询,目前前期数据交换工作已基本完成;
3、完成2014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工作;
4、开通学校农行所有账户网上对账工作。
五、积极参与花溪新校区建设工作
1、参加花溪新校区各项前期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2、配合花溪新校区建设工作,支付花溪新校区土地赔偿款13061787.30元。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1、完成了教育厅交办的2015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2、完成了教育厅交办的2013年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3、完成了教育厅交办的2013年度教育经费以及教育经费统计表填报工作;
4、完成教育厅要求的部门决算评价指标评价报告填报工作;
5、完成教育厅交办的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省级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关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6、完成了对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系统升级工作;
7、报送2013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基建统计报表;
8、完成教育厅交办《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规定的自查工作;
9、完成教育厅交办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的自查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每周向校领导报送资金流动表,使领导及时掌握学校资金流动及收支情况,为领导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2、核算全年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开支明细。
3、协助办公室填报省人事厅2014年绩效工资问题审批表;
4、协助办公室填报全校社保资料;
5、审核并填报学校贷款资料;
6、根据校领导指示组织全处人员完成到龙洞堡校区收取新生学杂费工作;
7、根据校领导指示填报2012-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表以及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提供数据。
8、根据校领导要求对今年招考的会计人员出面试题目。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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