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和职业中学的普通高中班。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必须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唯一发放方式)。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学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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