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ENGLISH 你好,欢迎光临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机构设置

德育处--保卫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放大 -缩小
 
保卫:2人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学校保卫干部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必要的安全保卫器械。
3、在德育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内安全。
7、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上课、晚自修习间,各学校必须确保有一名以上保卫人员在校门口配合门卫做好值守工作,每天课间做好学生吸烟检查工作。
10、上课(包括晚自习)期间,学校大门要有效关闭,坚决杜绝无门卫或门卫形同虚设的现象。凡外来人员到校办事或会见人员,必须认真查验有效证件并登记,禁止以口头询问代替,未经核实情况就放行的现象发生,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伤害师生。  
11、在处理学生中的违纪事件时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者,向其班主任报告或者向校领导汇报,协助解决。防止校园内偷盗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偷窃,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重大事件,要及时审理,并将审理结果报德育处及有关校领导,对于学校设施、安全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12、负责制订学校治安、普法、保卫措施,并组织实施撰写相关工作总结。
13、协同德育处做好学生寝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寝室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14、组织消防灭火演练,检查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并协助组织意外事故快速有序撤离演练。
15、负责管理学校集体户口及办理各类有关证件。
16、负责开展综合安全宣传教育。
17、完成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篇德育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下一篇德育处--班主任工作职责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学校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199号

学校电话:0851-85601360

学校邮编:550001

技术支持:多点互动

联系人:令狐昌林

电话:0851-85628621

管理员信箱:33358201@qq.com

备案信息:黔ICP备09004117号-1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0347号

备案信息: 黔ICP备09004117号-1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0347号

扫码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