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上午十点半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请假需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认真做好楼梯、走廊和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
三、每天督促检查学生认真做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上午要作好检查记录。
四、严把安全之门,对于不符合来访条件的人要拒之门外,要督促来访的家长尽早离开,不得留宿。
五、认真做好学生出入的登记工作,在禁止住校生进出的时段,要坚持原则,不得放行。
六、值班期间,巡视宿舍,严格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和作息时间(早上6:30起床,中午12:40—1:30午休,晚上11:00熄灯就寝)对于住校生在寝室内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作好学生遵守纪律情况记录。
七、每天晚上11准时清点寝室人数,发现未经请假而夜不归宿者,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和住校生班主任、教学班主任,并做好记录。
八、要关心爱护学生,热忱帮助学生,当有住校生生病时,要及时与当班的住校生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九、对于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十、准确掌握周末留校学生的人数,配合值班教师做好管理工作。
十一、如果违犯以上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
1、迟到一次,扣除工资20元,旷工一天扣除工资50元
2、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现脱岗一次,扣除工资50元。
3、如果因公共区域的卫生被有关部门扣分,对责任人扣除20元。
4、晚间对夜不归的学生,未能发现和及时报告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5、在上课及晚自习时间,无特殊情况同意学生返回寝室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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