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独立地开展各种活动。
2、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帮助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按期召开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4、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三育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病号等工作。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6、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
7、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思想、文化素质;积极开展各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院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9、加强工会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10、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11、完成党委及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上一篇: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下一篇:工会主席—万勇
[2015-08-27]
[2015-08-27]
2008年获2006——2007年度省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会组织奖”
[2015-07-22]
[2015-07-20]
[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