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凭借优异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再次获得了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格,2012年推荐名额为1人。根据《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获得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名额的学生由我校校长王丽萍推荐,可免北京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笔试直接进入北京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录取的优惠。根据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选拔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考核小组
主 任:王丽萍(校长、特级教师)
副主任:戴鸣(副校长、特级教师)、陈红生(副校长、高级教师)
纪检主任:徐正秀(副书记)
成 员:张国瑜(教务主任、高级教师)、王元旭(办公室主任、高级教师)
曹远征(思教主任、高级教师)、王晓祥(教务副主任、高级教师)
杨慧(办公室副主任、高级教师)、黎俊(高三年级组组长、高级教师)
胡晓(高三年级组组长、中教一级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学生。
2、学科成绩突出: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高二学年期末成绩和高三月考试成绩各占50%)排名列全年级理科前5名。
3、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
三、推荐流程
1、公布实施方案。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公布实施方案。
2、学生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申报表、高中三年获奖及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综合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学生干部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并提供个人500字左右的自我推荐信。
3、资格认定:考核小组审查学生报名材料、确认申报资格。
4、审核:考核小组按照北大招办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制定的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学科成绩、特长三项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5、公示: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四、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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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或出处:教科处 | ||||||||||||||||
发表日期:20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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