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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附中财务室人员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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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宣传和维护会计法规。谦洁奉公,以身作则,不得以工作和职务之便,搞特殊化,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和收受贿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秉公办事。

二、 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办法,并能准确地运用到工作中。积极参与财会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一专多能,全面发展。

 

三、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育人的思想。敬业爱岗,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 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自觉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发扬协作精神,关心团结同志,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保守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师大附中财务室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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