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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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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颁布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掌握上级和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熟悉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程序和财务管理的内容,并对本单位发生的所有会计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稽查复核。

三、审核各项收支计划是否真实、可靠,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四、审核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有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五、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内容要合法、真实、完整,数字要准确,报销手续要齐全。复核会计凭证时对其记账分录要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其金额要与原始凭证金额一致。

六、对账簿记录要进行抽查,要符合记账要求。复核各种会计报表要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七、复核中若发现问题或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和处理,重大问题或差错,还应向领导汇报,从根本上杜绝错误的发生,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八、对前来报账的同志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解答,积极宣传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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