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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出纳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贵师大附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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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熟悉银行各种收付款方式,熟练填制各种银行凭证。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单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二、妥善保管好现金和有价证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坐支挪用、不准白条抵库。开据的收款收据必须注明收款原因等详细内容。

三、凡超过规定要求签发现金支票的,经处领导批准后,方能签发;对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随原始凭证装订。空白支票一律保存在保险柜内,若有遗失,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四、坚持日报表制度,每天与总账核对,当日账务当日清。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随时检查和掌握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余额并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如有短缺,要付赔偿责任。保证银行存款绝对不能透支。积极配合科领导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检查。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本月末单据一并装订,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清楚。

五、认真填写转账支票和有价证券的安全和完整,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账结算,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六、忠于职守,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保守财会信息资料和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以及所使用的钥匙、印章的绝对安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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