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与指挥。
二、领导全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具体指导德育处的工作。
三、负责全校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班主任工作安排、调整等。主持召开每年的德育研讨会,并指导评比、总结等工作。
四、审批和制定德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计划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五、领导和指导住校生管理处和医务、心理指导室对学生开展的各项服务工作。
六、组织和领导德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活动,审批立题立项和实施方案,并指导过程,验收成果。
七、指导德育处和全体班主任开展面向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工作,负责审批和决定相关的校内外活动的问题。
八、指导德育处做好学生的教育及奖罚工作,审批德育处上报的关于学生的奖罚的意见,并负责处理师生间、班主任与家长间发生的较难处理的问题。
九、指导校团委、学生会、学生文工团及各种体育文艺团队的工作,引导校园文化建设向健康、高雅的方向发展。
十、审批和决定关于校服、礼仪,校际间学生组织往来等相关工作。
十一、审批并决定有关德育工作的设施设备和报刊资料的购置计划。
十二、在学校开展的以学生为主的重大活动中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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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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