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与指挥。
二、领导全校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开展,指导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处的工作。
三、负责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
四、审批和制定教学、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计划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五、组织和领导教研教改课程的实施,审批立题立项和实施方案,并指导过程,验收成果。
六、领导和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活动。
七、领导教务处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着重指导排课、分班,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八、掌握全体教师的教学情况,着重指导教师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有步骤、有措施地提高师资水平。
九、主持召开每年的教学研讨会,并指导评比、总结等工作。
十、审批并决定有关教学科研的设施设备和报刊、资料的购置计划。
十一、审批并决定教材和必要的教辅资料的购置和发放。
十二、领导和指导高考、中考等重要考务工作,引导全校整肃考纪、端正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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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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