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和指挥。
二、领导和指导全校后勤工作的开展,具体指导总务处的工作。
三、审批并决定学校经费收支计划,掌握全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四、负责学校各种经费开支的核查、价格、质量等环节的把关、审批。
五、负责联系和接待学校财务涉及的有关部门人员,代表学校拟定有关总务后勤方面的文告、合同。
六、负责联系和接待有关法律诉讼、房产租赁、物价税收等方面涉及的工作和人员。
七、负责全校后勤部门人员的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
八、审批临时工勤岗位及人员设置和工作报酬。
九、指导总务处管理好房地产、各种设备设施,健全登记、保管维护制度。
十、负责制订学校基础建设的远近期规划;发生重大基建项目及经费开支时,负责组织招标、投标。
十一、领导和指导保卫部门开展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审批并决定有关人员的安排,去留及待遇问题。
十二、在学校开展全校师生的重大活动时,负责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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